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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益相关者的制衡 |
| 迄今为止,几乎世界各国的公司法都认定,股东是公司的所有者,且是唯一的所有者,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。他们可以亲自参加公司经营,也可以委托他人代理经营;他们拥有选举权——选举董事会及公司其他高级官员的权力;也拥有被选举权——被推选为董事会成员或其他高级官员的权力;他们可以就公司重大事项进行表决,并检查监督公司经营活动,包括查阅账薄等,还可以弹劾或起诉不称职或违法的公司领导人;他们既拥有初始所有权,又拥有剩余控制权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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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日公司外部治理机制比较研究——以上市公司为中心的展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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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基于对公司治理的客体与主体的分析,公司治理过程按照公司治理权力是否来自公司出资者所有权与《公司法》直接赋予,可分为公司内部治理和公司外部治理。
通常,公司内部治理是指按照《公司法》所确定的法人治理结构对公司进行的治理。 而来源于债权人、雇员(劳动者)、供应商、消费者等利害相关者的治理构成公司外部治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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